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出手了!最高罚50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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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m123456 发表于 2020-6-1 09:04:12 [显示全部楼层]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865

自公安部开展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以来,群众对安全头盔的需求量增加。为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,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,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,5月22日,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《头盔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》(以下简称《告诫书》),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,严厉打击少数经营者趁机捏造散布头盔涨价信息、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。  

《告诫书》要求全市各头盔生产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等价格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恪守商业道德,依法诚信经营,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,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。

  • 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。
  • 不得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(如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)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
  • 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,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。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、清晰醒目,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。不得价外加价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,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。

同时,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市场价格监管力度,保持12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,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,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。

对哄抬价格、囤积居奇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,依法最高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;对典型案件,将公开曝光;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构成犯罪的,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消息来源:马鞍山日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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